城乡**批前公示
贵住建公[2017]20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 “昌辉公寓”项目城乡**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兴贵路与24米**路交汇处东北角。
二、公示内容:
1、建筑面积2931.83平方米,
2、容积率<6.1;
3、建筑层数八层。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地块现场;
(二)中国贵港门户网站;
(三)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示栏;
(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2日。
因总平图**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住建委建筑工程**科,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委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建筑工程**科;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10112;传真:0775-4239812)。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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