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大圩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由广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马鞍山。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置病床498张,总建筑面积69201.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031.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70.46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大楼57506.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9335.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70.46平方米)、发热门诊2039.03平方米、公卫楼4132.33平方米、食堂2109.40平方米、医护宿舍3125.50平方米、设备用房22.50平方米、制氧机房132.84平方米、辅助用房71.40平方米、大门35.58平方米、成品岗亭27.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工程、污水工程、围墙等附属工程及医疗设备购置等。
三、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099.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资金。